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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灌溉计量设施安装方案

发布:2023-08-29 16:27,更新:2024-05-07 08:35

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,确保2025年圆满完成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,到2025年,在全县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内,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并运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、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、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、终端用水管理机制等“四个机制”,基本实现农田水利工程资金有来源,运行维护有保障,节水减排有成效。

二、改革范围

结合国家持续加强大中型灌区建设改造工作,加大对大中型灌区骨干渠系完善配套和更新改造、计量设施安装、精准补贴等方面的投入。灌区管理机构要扎实做好渠系的建管运维,做好供水服务。

三、主要任务

以农业水价形成机制、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、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、终端用水管理机制等四个机制的建立与运用为核心,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水安全,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,合理安排改革时间,合理安排改革进度,充分考虑实际供水成本、运行维护费用、用水补贴和农户承受能力等因素,区分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,制定农业用水价格。其中: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供水实行政府定价,小型灌区(水库)工程供水和末端渠系工程供水实行政府指导价,社会资本投资的工程供水可协商定价。建立健全村级用水管护组织。原则上以灌区内同一灌溉水源、以村委会所辖的用水区域为单位进行组建村级用水管护组织,以村民小组所辖的用水区域为单位组建用水管理小组。把建立健全村级用水管护组织,作为落实田间工程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重要工作来抓,充分发挥村级用水管理组织在供水工程建设、工程养护、用水管理、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,打通农业水价综合改革“Zui后一公里”。加强农业用水总量指标控制。根据《关于印发湖南省“十四五”期末农业用水总量预测及分配方案的通知》要求,统筹考虑各行业用水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。各灌区要及时细化配用水计划,逐步将农业用水总量预测指标细化分解到乡镇、村级用水管理组织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、农业产业园、农业大户等用水主体。优化供水计量设施建设。根据“因地制宜、经济适用”的原则,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供水计量体系,在大中型灌区骨干与田间工程分界点实现计量供水。灌溉面积大于2000亩以上的小型灌区,计量点位原则上在渠首布设,按灌区规模实际需求增加计量设施。高标准农田项目要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布设量水设施。以泵站提水灌溉的灌区可以采用“首部计量、总量控制”或“以电折水”方式核算用水量;以自流灌溉为主的灌区可以选择干支渠分水口等“关口”和“典型田块”布置必要的量水设施,采用“典型计量、以点代面”的方式,推算整个改革区域的用水量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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